2013/3/29
1. 為符合CA/Browser Forum的要求,政府憑證總管理中心(GRCA)之下的憑證管理中心僅能簽發正式的第3保證等級之憑證,因此政府測試憑證總管理中心(GTestCA)不能再隸屬於GRCA之下。
2. 為繼續提供3層之階層式憑證串鍊供應用系統開發測試,行政院研究考核委員會另設立政府憑證測試總管理中心(GTestRCA),並且由GTestRCA簽發下屬CA憑證給GTestCA,政府憑證測試管理中心(GTestCA)自102年2月27日起改隸於GTestRCA之下,原「GRCA -> GTestCA -> 測試憑證」之憑證串鍊將會失效,自即日起應用系統於測試時,必須改為檢驗「GTestRCA -> GTestCA -> 測試憑證」之憑證串鍊。
3. GTestCA改隸GTestRCA後,所簽發之各類測試憑證之信賴起源(Trust Anchor)將改為"GTestRCA",當進行應用系統憑證功能測試時,請系統人員自行下載GTestRCA憑證,作為憑證串鍊的起點。GTestRCA憑證、GTestRCA簽發的憑證機構廢止清冊、GTestCA憑證、及GTestCA簽發之憑證廢止清冊之下載位置皆公布於政府測試憑證管理中心之儲存庫中(http://gtestca.nat.gov.tw/02-02.html)。
4. 政府憑證總管理中心(GRCA)將於2013年5月2日廢止原簽發給政府測試憑證總管理中心(GTestCA)之下屬CA憑證。 |